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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开展《新材料与应用》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10发布时间:2026-09-10

为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交叉融合,增强毕业生复合素养和就业竞争力,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学院启动《新材料与应用》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材料与应用》微专业简介

本微专业围绕新能源材料、智能功能材料与生物医用材料三大方向,以“材料的结构-性能-应用”关系为主线,帮助学生建立系统的材料科学认知框架。通过本微专业的学习,学生可以从整体层面理解材料“如何设计、如何调控以及如何进入实际应用场景”。

课程设置结合当前材料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与工程应用需求,从基础理论出发,逐步延伸至材料设计思路与典型应用案例分析。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形成面向实际问题的材料分析能力与工程理解能力,这一能力对于后续进入新材料相关行业岗位(如材料研发、工艺分析、技术支持等)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具有良好支撑作用。

微专业课程成绩及学分,不参与本人保研排名、不计入学业警示。未能完成微专业修读的本校学生,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学分经审核同意可计入个性化学分或替代通识②选修课学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科在校学生可申请修读微专业:

(一)具有学籍且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大二、大三年级学生,不限专业,要求主修专业课程平均分绩点2.5及以上;

(三)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申请修读一个微专业。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人数:20人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9月10日-9月18日

报名方式:有意向学习的同学请9月18日前下载填写附件招生简章中的《浙江师范大学“新材料与应用”微专业申请表》,附上本人成绩单,一并发送至邮箱:huxin@zjnu.cn。

五、审核与录取工作安排

(一)学院审核:9月20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核。

(二)录取公示:9月21日前公布录取名单,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开课安排:学院按照微专业本学期教学计划于9月29日前完成微专业教学任务落实、排课、选课等事项,具体开课安排届时查询教务系统。

六、证书管理

在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学生按要求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获得规定学分,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发放学校颁发的的微专业证书。

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士学位。

新材料与应用微专业.招生简章.doc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6年9月10日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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