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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材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留校学生住宿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1234发布时间:2026-06-25

各班级:

根据学校安排,2025年7月13日至9月5日放暑假,为做好我院暑期留校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结合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对象

因学习、科研、考研、考公、就业备考、竞赛等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申请暑期留校的学生。

特别提醒:今年暑期,学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施工项目多、范围广、时间紧,施工作业会给留校学生带来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影响。请各位同学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带来的影响,合理安排好暑期学习与生活。留校的同学,需配合学校暑期施工的有关安排,克服因施工带来的各种影响。

二、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申请暑期留校学生请在7月1日前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流程: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填写申请并上传材料。上传材料主要为手签后的申请表(附件1)和父母知情同意书(附件2)。申请时,研究生需选择导师(核对导师工号,防止同名),本科生需选择对应年级辅导员。

2.导师或年级辅导员审核研究生由导师审核,本科生由年级辅导员审核。请于7月5日前登入“网上办事大厅(需校内网登入)—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完成审核,逾期学校将关闭系统。

3.留校统计于7月5日前,本科生请扫描二维码填写问卷星进行登记(二维码如下图)。

4.学院审核学院将根据网上办事大厅的申请和“留校统计”(第3步)情况进行审核,一般于7月7日前完成。

三、留校管理要求

(一)暑期留校安全教育。各班在暑假开始一周内召开寝室与实验室用电安全、防诈骗、防溺水、防意外等留校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班会。本科各班需邀请班主任参加并主持;本科和研究生各班均需将班会召开情况上报年级辅导员。

(二)留校学生每日打卡。留校研究生每日向家长、研究生导师汇报在校情况,每日22:00前在班级群内完成打卡。留校本科生每日向家长、指导老师(科研、竞赛、社会实践留校学生)汇报在校情况,每日22:00前在钉钉内打卡。

(三)留校学生班级日报。留校研究生各班每天统计留校、离校、请假学生情况,并按时报送年级辅导员。留校本科生各班在留校学生中选择1名男生负责人和1名女生负责人,组建班级留校学生群(暑假结束后解散),每天统计留校、离校、请假学生情况,并按时在钉钉群中报送。

(四)暑期留校日常管理。暑假留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每天于23:00前回宿舍就寝。如因特殊原因需晚归或请假离校,请按要求在钉钉上请假。请自觉做好寝室卫生自查自检,学院将不定期开展寝室安全、寝室卫生和夜不归宿等抽查。

四、其他说明

(一)住宿说明

今年暑期进行集中改造的楼宇(桂苑1、2栋、杏园3、5、6栋)申请留校的同学安排临时集中住宿,其他楼宇原则上住原寝室。今年暑期,学生公寓内改造施工项目多、范围广、时间紧,部分项目涉及所有寝室,施工作业会给留校学生造成生活不便,如进寝施工、噪音影响、区域性停水停电、生活环境影响、周末或夜间施工等情况,空气能热水供应时间根据楼宇内留校人数情况也会有调整,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充分考虑是否留校,如确需留校的,请配合学校做好改造的相关工作。

(二)用电说明

根据我校暑假期间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以及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金华校区全部学生公寓(除已通过留校申请审核的寝室外)于7月15日上午8:00至12:00陆续停电,并于9月5日恢复用电。

暑假留校住宿同学需及时登录“浙师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以确保暑假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以免寝室电量不足造成寝室断电。

假期寝室电费充值方式:

登录公众号“浙师微生活”-智慧服务-金华校区电费充值,进行自助充值。

联系电话:0579-82288890、678890(移动、电信、联通校园短号)。

涉及临时住宿学生寝室剩余电费在假期结束后,可到学生事务中心申请办理转存业务,住原寝室不办理转存手续。(办理时间:9月7日-9日)


附件1:化材学院学生2026年暑假留校申请表.docx

附件2:学生暑假留校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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