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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2023级本科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考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10发布时间:2025-06-26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关于2023级本科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3级本科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化材学院已完成2023级本科直博生博士阶段资格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626日至6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化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285159

学号

姓名

专业

考核结果

202310100090

蓝薇

化学

合格

202310100091

郑昊

化学

合格

 

化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5626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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