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化学),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4月30日—5月7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化材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9-82285159
电子邮件:hcxyyjsb@zjnu.cn
院办:0579-82289976;教务办:0579-82289709;学工办:0579-82282374;研办:0579-82285159;实验办:0579-82296298;成教办:0579-822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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