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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153发布时间:2025-01-17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浙师教字〔2017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业与学生培养工作实际,特制订我院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对象

转专业对象为20232024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各专业接收名额、准入条件和考核形式

序号

专业名称

类别

招生计划数

接收人数上限

备注

1

化学

师范

120

24

笔试+面试

2

药学

非师范

60

12

申请人数≤18:面试;申请人数>18: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前15名(含)进入面试。

笔试安排在面试前一天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详见校教务处与院网通知)。笔试考试内容为无机化学(一)(范围见附件1)。

(二)考核成绩计算办法: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中,面试成绩取平均分。若无笔试,则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三、转专业笔试与面试工作相关安排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转专业相关工作。

(二)学院成立转专业面试工作小组,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中学资深专家、学院专业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等组成,人数一般为5/组。

(三)面试形式包括:硬笔书法与结构化面试。

(四)转专业笔试与面试工作:

笔试时间:2025222日(周六)9:00-10:00

考试结果与入围面试学生名单将于第二天中午12:00前在化材学院院网/本科生教学栏目公布。

专业

科目

时间

地点

人数

化学

无机化学

2229:00-10:30

待定

待定

药学

无机化学

2229:00-10:30

待定

待定

面试时间:2025223日(周日)下午2:00(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待定

专业

报到

面试地点

人数

化学

待定

待定

待定

药学

待定

待定

待定

四、转专业学生录取原则

(一)考核合格(考核成绩≥60分),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但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 60分)不予录取。

(二)若考核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考核其他说明

参加面试考核的5人考核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按总分高低排序并签署考核结论。其中,按照考核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考核成绩<60分或面试成绩<60分,都不予录取)。最终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六、咨询电话:0579-82289709

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附件1化学转专业笔试《无机化学一》考试范围.docx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5117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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