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浙师教字〔2017〕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业与学生培养工作实际,特制订我院202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对象
转专业对象为2023、2024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各专业接收名额、准入条件和考核形式
笔试安排在面试前一天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详见校教务处与院网通知)。笔试考试内容为无机化学(一)(范围见附件1)。
(二)考核成绩计算办法: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中,面试成绩取平均分。若无笔试,则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三、转专业笔试与面试工作相关安排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转专业相关工作。
(二)学院成立转专业面试工作小组,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中学资深专家、学院专业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等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组。
(三)面试形式包括:硬笔书法与结构化面试。
(四)转专业笔试与面试工作:
笔试时间:2025年2月22日(周六)9:00-10:00
考试结果与入围面试学生名单将于第二天中午12:00前在化材学院院网/本科生教学栏目公布。
专业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人数 |
化学 | 无机化学 | 2月22日9:00-10:30 | 待定 | 待定 |
药学 | 无机化学 | 2月22日9:00-10:30 | 待定 | 待定 |
面试时间:2025年2月23日(周日)下午2:00(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待定
专业 | 报到 | 面试地点 | 人数 |
化学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药学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四、转专业学生录取原则
(一)考核合格(考核成绩≥60分),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但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 60分)不予录取。
(二)若考核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考核其他说明
参加面试考核的5人考核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按总分高低排序并签署考核结论。其中,按照考核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考核成绩<60分或面试成绩<60分,都不予录取)。最终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六、咨询电话:0579-82289709
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5年1月17日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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