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各班级:
根据学校安排,2025年1月13日至2月15日放寒假,为做好我院寒假留校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结合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对象
确有特殊原因需寒假留校的学生。
二、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
申请寒假留校学生请在12月25日12:00前申请,逾期不再办理。申请流程: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填写申请并上传材料。上传材料为附件1和附件2(照片、PDF文件均可)。申请时,研究生需选择导师(请注意是否有重名),本科生需选择对应的年级辅导员。
2.导师或年级辅导员审核。研究生由导师审核,本科生由年级辅导员审核。请于12月27日17:00前登入“网上办事大厅(需校内网登入)—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完成审核,逾期学校将关闭系统。
3.留校统计。于12月25日12:00前,使用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进行登记,不再以班级形式上交汇总表。
4.学院审核。学院将根据网上办事大厅的申请和“留校统计”(第3步)填写情况进行审核,一般于1月3日前完成。
三、留校管理要求
(一)寒假留校安全教育。各班在寒假开始一周内召开寝室与实验室用电安全、防诈骗、防溺水、防意外等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班会,本科需邀请班主任参加。本科和研究生各班均需将班会召开情况上报年级辅导员。
(二)留校学生每日打卡。留校研究生每日向家长、导师汇报在校情况,每日21:00前在钉钉“2024年研究生寒假留校群”内完成打卡。留校本科生每日向家长、班主任汇报在校情况,每日21:00前在钉钉“2024年本科生寒假留校群”内打卡。
(三)留校学生班级日报。留校研究生各班每天统计留校、离校、请假学生情况,并按时报送年级辅导员。留校本科生各班在留校学生中选择1名负责人,组建班级留校学生群(寒假结束后解散),每天统计留校、离校、请假学生情况,并按时报送年级辅导员。
(四)寒假留校日常管理。寒假留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每天23:00前回宿舍就寝,进出公寓主动刷脸。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外出超过1天,请按要求在钉钉“工作台-日常请假”栏请假;离校回家的请及时告知班级联系人。
四、其他说明
(一)住宿说明
2025年1月18日前寒假留校的学生住原寝,2025年1月19日-2月12日(正月十五)将实施集中住宿(集中住宿方案将由学工部、研工部、学生社区服务部根据留校人数联合制定)。审核通过的留校学生凭本人相关证件到集中住宿公寓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寒假部分公寓因新建公寓涉及维修改造项目实施,会有停水电、停热水以及环境噪声等影响,具体实施时间及涉及的公寓会提前三天另行通知,请同学们配合并做好个人安排。
(二)用电说明
1.用电安排:寒假公寓统一限电,我校学生公寓(除集中住宿的寝室外)于2025年1月22日上午8:00停电,并于2月13日(正月十六)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详情见附件1),留校住宿学生需及时登录“浙师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电话:0579-82288890、678890(移动、电信、联通校园短号)。
2.空气能洗浴热水:非集中住宿期间所有楼宇正常供应,集中住宿期间(即2025年1月19日—2月12日)安排集中住宿的楼宇正常供应,其他楼宇停止供应。
3.自助洗衣房:非集中住宿期间所有洗衣房正常服务,集中住宿期间(即2025年1月19日—2月12日)安排集中住宿区域的洗衣房正常服务,其他洗衣房停止服务。
4.值班餐厅:杏一餐厅、石榴籽餐厅为寒假值班餐厅(后续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欢迎广大同学前去就餐,其他餐厅的营业情况详见浙师微生活通知。
请同学提前考虑以上因素,根据情况做好个人安排。
附件1:化材学院寒暑假留校申请表
化材学院学工办
2024年12月20日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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