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师生:
“十一”国庆假期即将到来,现将放假安排和温馨提醒公布如下:
一、放假安排
1. 10月1日(星期二)至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7天。
2. 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分别按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上班上课。
二、温馨提醒
(一)重视出游安全
合理安排行程。提前了解途经地、目的地天气、交通及旅游景区开放情况和门票预约措施,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尽量避开假期客流高峰引发的拥挤,避开交通拥堵路段、时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进入各类文化旅游场所,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重视交通安全
自驾出行应谨慎安全驾驶,切勿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假期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附近道路拥挤,切勿占用应急车道。驾乘机动车出游时,途中全程系好安全带;自驾出行前,请做好车况检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游玩。
(三)重视消防及实验室安全
宿舍禁止使用高功率电器,严禁乱拉电线,无人情况下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做到“人走断电”;严禁在宿舍为电动车、平衡车、无人机等设备充电;严禁从设备内接电线为以上设备充电;严禁用湿手触摸电器、用湿布擦拭电器。
实验室注意水电安全,假期期间离开实验室前关闭好水、电、门、窗、气瓶等。注意化学品安全,化学品分类存储,注意通风、避开热源;不过量存放化学试剂;受管制化学品加锁存放,做好记录。注意废弃物安全,检查废弃物容器是否完好,废弃物避开热源、易燃物等存储。注意仪器设备安全,空调、饮水机、计算机等不得开机过夜;注意明火电炉、电吹风、气体钢瓶、压力容器、水冷却系统等的使用安全;特别注意马弗炉、反应釜等高温、高压设备使用安全。假期期间勿在实验室烹煮食物,勿使用大功率电器,勿在实验室过夜,勿留宿外来人员,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任何事情;实验过程中需有人值守,严禁无人操作。国庆期间7幢、8幢、11幢会持续进行实验楼内改造,请注意师生注意区域活动安全。
(四)守牢廉洁自律底线
各位老师要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树立“节点”就是“考点”的信念,弘扬清风正气,坚守清正廉洁,增强遵守纪律规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转作风、树新风,持续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预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愉快、充满意义的国庆假期。
浙江师范大学化材学院
2024年9月30日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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