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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材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222发布时间:2024-07-09


各位硕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推进研究生教学资源建设,全面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2024年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学位点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学位点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2-3年。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内容须遵守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内容,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立项资格。

2课程已纳入最新培养方案,特色鲜明、教学目标明确,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编排要紧扣关键要点,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遵循学习者认知规律,适合研究生线上学习,且在未来三年能够稳定开设。

3课程教学思路清晰,紧扣教学目标,设计相应的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有利于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能运用知识图谱、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与与教学深度融合,多形式表现课程内容,能为研究生提供在线学习过程中的指导,帮助学生顺利达成学习目标。

4课程负责人及课程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过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我院在编在岗的骨干教师,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

5有切实可行的课程设计开发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安排,能在既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视频录制、上线、运行,并做好课程介绍、学习任务、学习要求、课堂讨论、考核测验等教学辅助学习资源建设工作。

6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程建设项目;同一教师最多参与2个项目。

7优先支持服务浙江“两个先行”“八个高地”和“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的课程。

三、立项资助及项目管理

1拟资助培育优秀研究生课程1-3门,资助总额10万元/门。

2立项后第一年资助5万元/门。建设期内,若入选省优秀研究生课程资助剩余部分5万元/门,否则不予资助剩余部分。立项后一年内,学院将通过组织专家随堂听课、研究生评教和集中会评等方式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终止课程建设,收回剩余经费。

3、经学院批准立项的优秀课程建设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和学位点共同负责制。课程负责人负责具体课程内容建设及教学团队建设,所在学位点负责立项课程建设的日常检查与指导。

4、课程建设具体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形式: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课程视频、课件、自编教材、教学科研论文、教学研究报告和教学案例等。相关研究成果应标明“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资助”。

5、课程建设周期结束后,学院组织专家根据课程建设情况以及相应支撑材料、教学效果评价与应用进行验收。

6获资助的培育课程需积极申报校级、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四、申报程序

191日前,申报人员填写《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提交学院进行审核。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院研究生办邮箱:hcxyyjsb@zjnu.cn, 纸质版报院研究生办公室16912办公室。

2学院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学院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建设。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479

附件1: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优秀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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