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班级:
根据学校安排,2024年7月8日至8月31日放暑假,为做好我院暑期留校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结合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对象
因学习、科研、考研、考公、就业备考、竞赛等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申请暑期留校的学生。
二、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申请暑期留校学生请在6月27日前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流程: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填写申请并上传材料。上传材料主要为手签后的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父母知情同意书(详见附件2)。申请时,研究生需选择导师(核对导师工号,防止同名),本科生需选择对应年级辅导员。
2.导师或年级辅导员审核。研究生由导师审核,本科生由年级辅导员审核。请于6月29日前登入“网上办事大厅(需校内网登入)—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完成审核,逾期学校将关闭系统。
3.留校统计。于6月30日前,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将留校汇总表发送至zsy2023@zjnu.edu.cn;本科生请个人扫描二维码填写问卷星进行登记(二维码如下图)。
4.学院审核。学院将根据网上办事大厅的申请和“留校统计”(第3步)情况进行审核,一般于7月1日前完成。
三、留校管理要求
1.暑期留校安全教育。各班在暑假开始一周内召开寝室与实验室用电安全、防诈骗、防溺水、防意外等留校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班会。本科各班需邀请班主任参加并主持;本科和研究生各班均需将班会召开情况上报年级辅导员。
2.留校学生每日打卡。留校研究生每日向家长、研究生导师汇报在校情况,每日22:00前在班级群内完成打卡。留校本科生每日向家长、指导老师(科研、竞赛、社会实践留校学生)汇报在校情况,每日22:00前在“班级留校学生群”内打卡。
3.留校学生班级日报。留校研究生各班每天统计留校、离校、请假学生情况,并按时报送年级辅导员。留校本科生各班在留校学生中选择1名男生负责人和1名女生负责人,组建班级留校学生群(暑假结束后解散),每天统计留校、离校、请假学生情况,并按时报送年级辅导员。
4.暑期留校日常管理。暑假留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每天23:00前回宿舍就寝,进出公寓主动刷脸。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离校,请按要求在“上课啦”请假。请自觉做好寝室卫生自查自检,学院将不定期开展寝室安全、寝室卫生和夜不归宿等抽查。
四、其他说明
(一)住宿说明
留校同学原则上住原寝室。今年暑期,学生公寓内改造施工项目多、范围广、时间紧,部分项目涉及所有寝室,施工作业会给留校学生造成生活不便,如进寝施工、噪音影响、区域性停水停电、生活环境影响、周末或夜间施工等情况,空气能热水供应时间根据楼宇内留校人数情况也会有调整,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充分考虑是否留校,如确需留校的,请配合学校做好改造的相关工作。
(二)用电说明
暑期公寓统一限电时间安排。我校学生公寓(除已通过留校申请审核的寝室外)于7月10日上午8:00停电(2023级学生寝室于7月13日上午8:00停电),并于8月31日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详情见附件1),留校住宿学生需及时登录“浙师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电话:0579-82288890、678890(移动、电信、联通校园短号)。假期寝室电费充值方式:
网上充值:关注“浙师微生活”公众号进行电费充值。
人工现金充值:学生事务中心(杏园女生公寓对面,具体时间根据学生事务中心值班安排)。
联系电话:0579-82288890、678890(移动、电信、联通校园短号)。
涉及临时住宿学生寝室剩余电费在假期结束后,可申请办理转存业务,住原寝室不办理转存手续。(办理时间:9月1日-3日)
附件1:化材学院研究生2024年暑假留校申请表
附件2:学生暑假留校家长知情同意书
化材学院学工办
2024年6月21日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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