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一)课程安排考试(以下材料全部交纸质版到16-912办公室):
1.考场情况登记表、期末考试考生须知和校内版—监考教师职责、学生考试违纪认定书(附件1-3);
2.成绩考核表(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培养管理-学生成绩管理-成绩录入-选择对应学期-打印http://yjsfw.zjnu.edu.cn/);
3.考试试卷和评分标准;
4.答题纸按学号大小排序(封面总分处要有老师签名全名)。
(二)课程安排考查(以下材料交纸质版或电子版都可以,如是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tianyudong@zjnu.edu.cn:
1.成绩考核表;
2.考查要求和评分标准;
3.学生考查材料按学号大小排序。
监考教师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认真维持考场秩序,杜绝各种作弊行为的发生。
1. 监考人员应事先作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前15-2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场的清场工作,引导学生将书包、讲义、笔记、无线通讯工具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提前宣读考试须知(附件2.期末考试考生须知(宣读))。
2. 认真核对学生的证件和实考人数,如发现学生未带证件或带无效证件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检查学生按规定位置就座情况,凡不符合要求者,监考人员有权调动座位。
3. 开考前,监考老师向学生申明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参见附件3.《考试违纪认定书》);监考时,关闭手机,自始至终一前一后在考场内执行监考任务。
4. 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开始,准时发卷;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学生请注意;考试结束,及时收卷(包括试题纸、答题纸、草稿纸),当场清点。
5. 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期间不看书报、不聚集聊天、不接听手机、不擅离职守、不给学生暗示答案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
6. 为避免学生利用上厕所的机会进行作弊,特别提醒学生:考试期间不准上厕所,特殊情况的学生上厕所时,必须有监考教师陪同。
7. 认真检查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对违反考场规则而又不听监考人员劝告的考生,可令其退出考场。如发现考生有作弊动机,应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现学生作弊事实,监考教师应立即中断其考试,在答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当场认定填写《考试违纪认定书》(每位违纪考生分开填写,一人一份,须违纪学生签名)并没收作弊物证,认真核对考生的学生证和试卷上的姓名,如有不符,应立即查实。
8. 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应作明确的记录和认定。
附件3.(A3)校内版—监考教师职责、学生考试违纪认定书.doc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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