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
博士后出国参会&访学,凡需使用经费须走因公出国程序。国际处要求需提前2个月发起申请,然后经导师、学院、人事处同意才可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 出国经费人均预算明细表
2. 浙江省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审核、决算表(教学科研)
3.日程安排模板(含填报提示)
4. 浙江师范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承诺书
5.邀请函英文版
6.邀请函中文翻译版
注意:
①以上材料填写好发化学流动站邮箱:hxbsh@zjnu.cn,由博士后秘书转国际处邮箱:jhglk@zjnu.cn。材料1材料2盖章返回后学院留档一份,报销时原件上交一份。
②假期因私处境,需提前两周,按流程提交请假单,经导师、学院、人事处审批同意后线上填写系统报备:http://ehall.zjnu.edu.cn/new/indexzjnu.html?type=server&appid=5633603662028100
2. 浙江省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审核、决算表(教学科研).doc
浙财行[2017]77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2.13(新).pdf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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