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各位研究生、毕业班班长:
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需要进行科研资格审核。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浙师研字〔2019〕20号)的要求,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学位研究生应如实认真填报《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个人科研或实践成果登记表》(附件1)(每人1份),并将成果的原件(复印件附在表后)在4月22日之前由各班班长收齐后,统一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7幢220)进行审核备案,农科院在审核成果原件后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个人科研或实践成果登记表》、成果复印件以及《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2018版)》(附件2)快递至学院研办。另附件1、2由班级和农科院分别打包汇总后发送至ldy509@zjnu.cn,研究生同时应将相关科研成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录用通知请导师把关签字确认,另若在此之前尚未取得科研成果的,请备注注明。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个人科研或实践成果登记表.doc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情况汇总表(2018).xls
2022年4月12日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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