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各专业学院:
根据教学安排,初阳学院2020级学生选导师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导师库更新:10月26日前完成。
请在“初阳本科生导师信息库(2020年版)”基础上进行更新:①校对更新原有导师的信息,退休或调离师大的导师可以删除;②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充实到导师库。更新后的导师库电子稿请发初阳学院备案。
二、学生选导师程序及时间安排:
1. 专业学院组织开展导师推荐活动。
2.学生填写“初阳学院学生导师申请表”,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收齐,并填写汇总表,于11月10日前交专业学院教务办。
3. 专业学院审核学生选导师情况,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只能指导3名同届学生。
4. 11月17日前,专业学院审核后,请将《初阳2020级学生选导师情况》表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报初阳学院备案,由初阳学院汇总后报本科教学部发文公布导师名单。
三.专业学院组织召开“导师--学生见面会”。
各专业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科研训练计划内容,指导导师开展工作。
*特别提醒:
【导师任职资格:1. 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2.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当的高级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3.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富有创新精神。】
【每位学生只可选择一名导师,原则上要求在自己所学专业内选择导师,每位导师最多只能指导3名同届学生。对学科交叉较大的少数专业可申请跨系或跨学院选择导师,但须征得学生所在学院同意。】
特此通知。
附件:
初阳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2019年10月修订)
初阳本科生导师信息库(2020年版)
初阳2020级学生选导师情况(电子表)
初阳学院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
初阳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2019年10月修订)
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为培养德才兼备、富有个性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而建立的荣誉学院。为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学术大师、教学名师参与优秀学生人才培养,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旨在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加强对学生的精神感召、学术引领和人生指导,让学生通过耳濡目染激发学术兴趣和创新潜力。为深入实施导师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机构
1. 初阳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初阳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与组织导师制的实施工作。
2. 以相关学院为单位成立初阳导师委员会,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主任,相关专业主任(或系主任)担任副主任,负责相关学院导师制的具体实施工作,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二、导师任职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富有创新精神。
三、导师选聘程序
1. 符合导师任职条件的教师填写《初阳学院本科生导师推荐表》,由所在专业学院审核同意后,入选初阳学院本科生导师库。导师库每年更新一次。
2. 学生从大二开始正式实行导师制,学生与导师的选定实行双向选择。每位导师至多指导三名同年级学生,每位学生只可选择一名导师,原则上要求学生在自己所学专业内选择导师。对某些学科交叉较大的少数专业可申请跨系或跨学院选择导师,但须征得专业学院同意。
3. 学生在大二上半学期根据自身特点、专业兴趣,在初阳学院本科生导师库中选择相应专业的导师。导师依据学生的学习及面试情况,择优选定,专业学院汇总学生申请导师名单,经审核,报初阳学院,由初阳学院汇总报本科教学部发文公布导师名单。
四、导师工作职责
1. 关心学生成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与创新意识,以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和谐发展。
2. 导师指导工作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针对学生的学业进展和特长,每学期制定导师工作计划,每学年对指导工作进行总结。导师每次指导后由学生做好指导记录,由导师签字,提升指导工作质量。
3. 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对其发展方向和就业方向提出建议。
4. 导师与学生的交流常态化,导师每学期开学初须与学生见面,每月应有两次以上的个别或集体指导。可通过面谈、电话交流、网上交流、小组活动、读书会等多种方式,也可以布置阅读书目和论文、读书报告等多种形式,给学生以经常性的指导,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5. 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专业学习计划,在保证专业核心课程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兴趣、个性和特长,鼓励学生到相关学科学习,以强化基础,拓宽视野。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6. 指导学生完成科研训练计划,引导学生有选择地参与课题研究,指导学生申报各类学生课题。培养学生的基本的科研能力。指导学生完成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引导学生有选择地参加学科竞赛。(科研训练计划详细内容由各专业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
7. 导师不能随意更换学生。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时,则应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由专业学院审核并报初阳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调整,原则上在同一专业内调整。
五、学生权利义务
1. 学生应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与帮助。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或调整课程学习计划、科研训练计划等。定期向导师汇报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2. 认**动地参与导师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在科研训练中要多思多问,努力培养自身的科研能力。
3. 学生不能随意更换导师,若因导师调离、退休等原因需调整导师时,应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专业学院审核并报初阳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调整。
4. 因学生不主动、不积极等原因被导师退选,则该学生不再享受导师制待遇。
六、导师工作考核与奖励
1. 导师工作考核由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导师平时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年度指导工作总结表、导师组意见及所指导学生各方面的表现等。
2. 考核合格的导师,以每生每学年12课时的教学工作量计入学校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兼职工作”项目。
3. 所指导学生毕业当年考上研究生(含保研及出国、出境留学),学院给予导师一定的奖励。
4. 学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获奖等其它奖励标准,按学校本科教学部有关规定执行。
5. 每届毕业生举行一次“优秀导师”评选活动,评选标准另行制定。
七、其它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初阳学院负责解释。
初阳学院
2019年10月26日
附件:
1.初阳学院2020级选导师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2.初阳本科生导师库信息(2020年版) 生化.xls
3.初阳2020级选导师汇总表(空白)生化.xlsx
4.初阳导师信息登记表(空白).doc
5.初阳学生导师申请表.doc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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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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