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各学院(研究机构):
现将开展本学期研究生助管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助管岗位应坚持严格考核的原则,采取“谁使用、谁考核”的办法,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的具体性质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2.承担助管工作的研究生必须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助管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至少应为2个半天。
3.助管考核由岗位所在学院(研究机构)负责,并由管理研究生助管的教师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助管考核薪酬发放申请”,于6月16日前在线提交《研究生助管考核薪酬发放申请表》,其中助管研究生信息填写参照附件模板。
4.研究生院复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将助管津贴划拨至研究生银行卡中。
附件:助管研究生信息导入模板.xls.xls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6月9日
院办:0579-82289976;教务办:0579-82289709;学工办:0579-82282374;研办:0579-82285159;实验办:0579-82296298;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