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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1年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20发布时间:2021-03-03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浙师研字〔201744)文件规定,开展2020级研究生转专业申请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规定开展转专业工作。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

33日—38日,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

二、学院审核和考试。

38日—16日,学院组织审核和考试。研究生转专业申请须经转出和拟转入专业的导师、学位点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按转入专业、方向的招生初试和复试科目要求,由转入专业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通过后,经转出、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同意转专业。

三、研究生院审批。

316日前学院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1份)、《研究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1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公示转专业名单,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更改研究生学籍注册专业信息。

 

                                  

                                       202033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2.研究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xlsx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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