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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实施专业课程规划、建设、管理与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9发布时间:2020-10-26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关于实施专业课程规划、建设、管理与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构与学院、专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本科教育课程规划、建设、管理与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学生学业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相关精神,现就学院建立专业课程规划、建设、管理与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产出导向,积极开展基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关联与支撑关系,从课程规划、建设、管理与考核评价,积极推进课程分层分类建设与改革,强化课程、课程教学、教学评价的育人功能,增加学生的课程学习兴趣,全面建构特色化、个性化的专业课程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标准化+原则

课程规划方案要在对标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覆盖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教学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专业毕业要求。强化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程与学时学分安排,保证实验实践教学学分学,实践性课程应特别关注对于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同时做好专业选修课程与专业拓展性课程的定位与规划,紧紧围绕专业优势特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与学生毕业就业去向,专业做务实做好方向性选修课程规划与课程建设方案,科学设置专业方向课程。每专业原则方向性课程群不超过二个。

专业方向性选修课程新增应有认证报告,报告中要有课程大纲,课程大纲要有明晰的课程对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支撑说明。

2.产出导向原则

专业要加强社会需求与学生就业去向分析,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目标,科学合理确定专业毕业要求。以毕业要求为目标,合理确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立课程、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之间的强支撑关系矩阵。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社会与职业对于毕业生的知识与技能需求度分析,在学科层面做好围绕面向产出的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并以学科全会形式做好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和学业评价方式的确定。课前学科应对教师的教案进行审定,并通过听课、评课等方式优化教学过程;期末考试前,学科应对试卷进行课程教学与课程目标覆盖度与效度进行评价,确保课程评价的合理性及对课程任务目标的完成度评估。

学院层面应定期组织专家对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业评价方案的合理性作出评价。

3.分类管理原则。

专业对核心、必修、专业选修、专业拓展、实验与实践性课程进行分类管理。针对大类招生,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科学设定学科平台课、做好平台课程建设,推进基于产出导向的必修平台与选修平台实现课程分享。

三、具体要求

1.专业课程规划

各专业要根据专业未来十年发展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做好专业课程规划。以专业社会服务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参照,以专业毕业要求为指引,对国内外高校、相关专业课程体系作比较研究,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用人单位、校友等利益相关方意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师范教育认证标准》及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等国家标准和《浙江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做好专业课程规划。专业课程规划方案要报学院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2. 专业课程建设与管理

经学院讨论通过的专业课程建设方案,专业要重新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重点以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为指引,结合学生职业发展,对课程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特别是课程评价方式方法进行细化与完善。突出产出导向,细化课程总体、章节对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支撑关联;强化课程评价的量化说明,厘清课程目标、教学章节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便于在课程考试或课程评价后,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为课程下一级学生教学中的持续改进提供改进依据、改进措施与改进效果评估。

各学科要将学科课程的教学大纲修订作为学科首要教学任务来抓,确定课程各知识点的教学要求,明确规定课程教学目标和任务、知识技能的范围和深度、教学内容体系结构和教学进度与教学方法等,确保课程支持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支持课程目标的达成。要全面加强课课程思政建设,改进教学设计,充分挖掘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做到门门课程有思政讲育人。

教学实施要按照成果导向理念,深入分析课程现状及学生需求,重构课程内容,探索新型教学模式,切实提高课程实效。实践教学方案要梳理研究、统筹考虑、系统设计,使各环节互为补充、前后衔接,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实践实训体系,与教育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与虚拟仿真结合,注重学生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的培养。

各专业要在课程建设上进行总体的中长期规划,在五年期的规划中应着力校、省各级精品在线网络课程、品牌课程等名优课程的建设规划工作。同时以专业课程为依托,进行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争取在相同周期内能培养与打造出一批院校、省各级优秀质量奖、新秀与名师

3.专业课程考核评价

学院层面对专业课程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其中专业课程体系将以四年作一周期作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课程体系合理性:包括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安排合理性,学分学时安排合理性、必修、选修与实验实践课程学分比结构合理性,课程执行时序合理性等。

课程教学大纲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课程教学大纲科学性是指教学内容是否适应时代需要,是否推进与融合课程思政内容;课程教学大纲有效性则更为关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方法、课程评价方案是否以产出导向,支撑课程目

所定义的对人才培养目标、毕业标准的支撑作用。

课程考核方案的科学性与有效性:课程考核方案科学性是指考核方案本身是否科学,结果能否真实反映评价对象的实际,即从评价的效度而言;而课程考核方案有效性则是专指课程评价是否真实指向课程目标的达成,是否实现对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支撑,达成有效度而言,也是未来进行教学改进与优化的依据所在。

学生对于课程的满意度:课程的满意度数据主要来自学生的学评教数据、学生信息员调查、校院二级教学督导与学院教学督察、第三方的评估院课程满意度反馈。学院将对每个专业的学生满意度提名最后二门课程作专项跟进。如是必修课或实践性课程,在连续二年未有改进的课程作换师上课处理,学科层面作整改检查;如是选修课,在连续二年未有改进的课程,如学生认为课程重要则作换师上课处理,学科层面作整改检查,如是学生认为课程重要性不高,则作删课处理。

考核,修订论证相关材料,如毕业生等问卷调查,用人单位座谈会、师生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教学委员会会议记录,比较研究报告、修订说明等由学院存档保留,作为今后专业评估认证的支撑材料。

四、流程安排

1. 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流程安排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修订一般在每年上半年完成,需经专业主任或学科主任初审,经所在学院、部门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本科教学部审批备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上传教务处、学院网站以备师生查阅。

2. 专业课程考核评价流程安排

专业课程考核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年毕业生离校后起动,学科每年在十二月完成本学科课程的自评。学院层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与专业评估的安排,在四年内完成化学、生物科学、科学教育、应用化学、生物技术专业的一轮评估。评估专家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并完成评估报告。学院将按评估报告要求,协助专业、学科进行课程、教学与专业人才培养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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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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