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教学科 时间:2015/5/20 10:08:38 阅读数:376 |
各学院: 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解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培育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和校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包括: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课程现场教学项目、公共艺术教育研究项目、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是项目实施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中,申报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的,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校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的,原则上要求符合主讲教师资格,其中申报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学管理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为鼓励教师合作研究教学问题,各类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的形式申报,每个团队3-6人。 3.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位教师限报1项。目前正在主持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者暂缓申报本项目;已获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4.申报项目应已具有较好的前期基础,要突出应用性和示范效果,做到研究与实践并举,使项目成果能对我校教学改革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三、选题要求 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选题均需围绕现阶段学校教学改革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推动课堂教学创新,探索各类卓越人才培养路径,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要对项目选题要进行有效引导,保证立项项目的选题相对集中,成果产出较为集聚,为学院的教学成果奖培育打好基础。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 四、项目建设周期 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公共艺术教育研究项目经费由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进行资助,其他项目经费由学院教学运行经费资助,资助标准可参照201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经费。 五、申报办法及推荐指标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除公共艺术教育研究项目)实行“推荐+备案”制度,由学院根据选题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团队申报、评审后,按照限额指标数(详见附件2)上报推荐项目,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公共艺术教育研究项目由实行“申报+评审”制度,相关学院根据选题要求组织申报,由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进行评审后发文公布。 六、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学院将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xk@zjnu.cn。
本科教学部 2015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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