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各有关学院、研究机构: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此次申报的准备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国家基金委将在12月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引导申请。为了更好地做好项目申报,提高项目立项的成功率,我处拟邀请有关专家根据学校学科特点、专业优势和项目申报指南,对各申请项目就项目设计、论证等关键环节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有意申报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
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2009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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