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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0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1发布时间:2008-05-06


                                 

各有关学院、研究机构:
200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有关文件,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继续实行常年申报、常年受理、集中评审。本年度申请项目集中评审时间截止到2008年4月30日晚12时。
二、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团队项目和重大项目。其中杰出青年团队项目的申请人出生日期必须在1963年1月1日以后,项目名称应为“XXX研究团队”。申请经费一般要求:一般项目为6-12万元;重点和杰青团队项目为25-40万元;重大项目为35-50万元。
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2008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02〕)20号》和有关管理实施细则,按要求填报申请书。已经申报过校级预研项目的申请者也需根据指南要求对原有项目申请内容作出调整和修改。
四、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
(1) 正在主持一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在2008年4月30日前不能结题验收。
(2)正在主持两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单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在150万元以上,并在2008年底前不能结题验收。
(3) 正在主持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和优先主题重大重点项目并在2008年底前不能结题验收。
(4) 申请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科技厅等国家和省部科技计划资助。
五、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杰青团队项目。正在主持的单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在100-150万元的,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再资助一般项目。
六、项目申请书请在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申请填写。正文撰写提纲从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首页下载。申请书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本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文本一份(纸质的申请书内容必须与电子申请书完全一致,以版本号一致为准)。
七、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年限一般项目为2年(2009.1~2010.12),重点、重大、杰出青年团队项目研究年限为3年(2009.1~2011.12)。
八、项目申请经费请参照“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要求进行填写,注意项目管理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5%,购置设备经费不能超过申请经费的10%,人员费15%以下,申请者务必认真做好申请经费的预算,结题时将检查决算与预算是否吻合。
九、有关指南、条例、撰写提纲详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或校科技处网站(http://kjc.zjnu.net.cn)。
十、项目申报进度安排
请各学院、研究机构将相关申报纸质材料1份于4月20日前上交科技处作形式审查;4月25日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意见返回;4月28日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完毕,网上申报系统关闭,同时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正式上报科技处。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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