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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库更新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35发布时间:2022-06-02



各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部关于印发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师本通【202217号)文件要求,初阳学院从2022级开始实施以“基础学业导师与学术创新导师”为核心的荣誉生导师制。为使导师制落到实处,现对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库进行更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阶段”模式确认

初阳荣誉生导师制按“分阶段”模式开展,为明确基础学业导师和学术创新导师指导年限,请填写附件1《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分阶段”模式确认表》


二、基础学业导师

 1、由专业学院负责推荐组建“初阳学生基础学业导师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专业学生人数、需推荐导师数如下表:

专业班级

计划招生人数

导师人数

推荐单位/学院

文科试验班类

(汉语言文学)

30

5(其中1人为导师组组长)

人文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30

5(其中1人为导师组组长)

数计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

(物理学)

30

5(其中1人为导师组组长)

物电学院

理科试验班

(化学)

30

5(其中1人为导师组组长)

生化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

5(其中1人为导师组组长)

数计学院

请分别填写附件2《初阳学院本科生基础学业导师推荐表》附件3《初阳学院本科生基础学业导师组推荐表》


三、学术创新导师

 1、符合初阳学院荣誉生学术创新导师任职条件的老师填写附件4《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表》

 2、专业学院负责遴选推荐,并汇总导师名单,填写附件5《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22610日将相关表格交初阳学院,具体如下:

附件1《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分阶段”模式确认表》(纸质1+电子稿)

附件2《初阳学院本科生基础学业导师推荐表》(电子稿)

附件3《初阳学院本科生基础学业导师组推荐表》(纸质1+电子稿)

附件4《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表》(电子稿)

附件5《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1+电子稿)


另,2021级学生将于下学期10月份选导师,延用21年更新后的导师库,可暂不更新。


附件:

 1《初阳学院本科生基础学业导师推荐表》

 2《初阳学院本科生基础学业导师组推荐表》

 3《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表》

 4《初阳学院本科生学术创新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5《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分阶段”模式确认表》

 6《初阳学院本科生导师库(2021年更新)》(电子)

 7《本科教学部关于印发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师本通【202217号)


初阳学院

 2022531


附件1

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分阶段”模式确认表



学院(盖章):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专业

分阶段”模式

备注

化学

1+2+1






注:“分阶段”是指初阳招生专业可选择“2+1+1”或“1+2+1”的导师配备模式,其中,“2+1+1”导师配备模式,第一、二学年按专业配备基础学业导师组,第三学年配备学术创新导师。“1+2+1”导师配备模式,第一学年按专业配备基础学业导师组,后两学年配备学术创新导师;两种模式,第四学年在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


附件.doc
关于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库更新的通知.docx
本科教学部关于印发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含附件) 浙师本通〔2022〕17号.pdf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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