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关于选拔2019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的通知
为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师教育质量,进一步增强我院服务基础教育的能力,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卓越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生化学院2019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班”(以下简称“卓越教师”试点班)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学院全日制2019级本科师范生(含初阳)。
(二)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符合省中小教师资格认定的品行、举止和健康等基本条件,有坚定的服务于基础教育的理想信念,责任心强、教师素质好、品学兼优,具良好的执行与沟通交流能力,身心健康。
(三)专业绩点排名位居前70%,且学分绩点3.0以上(2021年4月2日导出数据为准);师范技能大赛获奖者优先录用。
二、选拔人数
坚持总额限制、优化结构的原则,本期“卓越教师”试点班限招24人,每专业8人。
三、报名时间
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下午3时。请以班级为单位上报,班级填写好《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报名表》并按时上交教务办。
四、考核办法
本次选拔考核分笔试、综合测试二轮进行。
笔试部分:测试各专业中学教学相关内容。按成绩排名每专业取前24名。(专业报名人数少于25人,则该专业学生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综合测试部分:包括面试成绩、心理评价、学业成绩、生源等四部分。面试内容包括仪表仪态、表达能力、书写能力等基本教师技能。详见附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学生综合测试选拔计分办法”。从前一轮参选学生中,按成绩排名每专业取前8名(笔试成绩不计入)。
五、考核时间
笔试部分考试时间:2021年4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综合测试考核定于2020年5月中下旬,有关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由于试点班学生管理实行分流工作制,详见《生化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学生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愿意承担末位分流回原专业、班级之结果。报名学生在报名同时须签署“愿意接受分流保证书”。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学生综合测试选拔计分办法(试用稿)
项目 | 分项 | 分值 | 备注 |
面试 基本 成绩 65分 | 仪表仪态 | 10 | 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6分); 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4分); |
普通话及音质 | 10 | 语音规范(5分): 吐字清晰(2.5分); 声音洪亮(2.5分); | |
表达与沟通 | 15 | 表达流畅、语速恰当 (4分); 语气、语调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 (2分); 感情真挚,富有激情与韵味,具有感染力(2分); 语言技巧处理得当,驾驭交谈内容,随机应变(4分); 沟通表达完整、到位(3分); | |
板书 | 10 | 字体优美、笔画清楚到位(3分); 书写规范,无错别字等(2分); 整洁、美观,无涂改(1分); 布局合理(2分); 规定时间内完成(2分); | |
思维评价 | 20 | 理解能力(3分);分析能力(3分);综合能力(3分); 比较能力(2分);抽象能力(1分);概括能力(3分); 判断能力(2分);应变能力(3分); 结构严谨,构思巧妙,简练流畅,层次分明,见解独特。案例典型、新颖,实例生动,有真情实感。 | |
心理评价10分 | 心理评价 | 10 | 性格:开朗、外向、自信(5分); 气质(5分); |
学业成绩30分 | 学业成绩 | 30 | 学期成绩,分值=(学生专业绩点-专业学生最低绩点)/(专业绩点最高-专业学生最低绩点)*30 |
生源 5分 | 应届 | 3 | 应届(3分); 历届不得分; |
高中毕业学校 | 2 | 一级重点(2分); 其他不得分; |
评分说明:
1.心理评价成绩为10分。心理评价成绩低于6分者,原则上不予录用。
2.以五个评委面试成绩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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