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研究生教育  招生工作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19年关于“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5发布时间:2019-04-12

       为做好“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

我院综合考核时间:2019416-17日,具体详见安排表。

二、组织形式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1.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考核60分)和科研成果考核(40分)两部分,总分100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专业面试考核要求每位考生对科研能力及在所申请的专业领域做过的研究工作进行现场汇报,时间10-15分钟。考核小组成员对专题报告水平、选题、考生的研究能力进行现场打分。

科研成果考核依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材料,对考生已有的科研基础和研究能力进行考核。考核以已发表在SCI期刊杂志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为主,其他学术成果和活动为辅。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侧重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由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考核,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由学院思政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面试+科研成果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基本分数线为60分。学院将根据考核合格人数和导师招生名额情况,实行双向选择,在有名额的条件下择优录取。“申请-考核”录取总人数为学位点招生计划的三分之一左右,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最多可招收1名。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申请人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基本分数线;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研究生院及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公布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监督。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纪委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学院投诉电话:0579-82282531;投诉邮箱:mcy@zjnu.cn

学校投诉电话:0579-8228302682282319;投诉邮箱:yzb@zjnu.cnjwb@zjnu.cn

六、其他说明

1.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2.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未被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公开考试。

5.录取工作中出现****等违反招生录取纪律的,严肃按国家与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9年4月12日

附: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2019

       关于“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表

序号

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1

公布日程及注意事项

4月15日前

研究生院网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网


2

考生报到

资格审查

4月16日

8:00开始

7幢220办公室


3

体检

空腹抽血

4月17日

8:00-9:00

校医院

(浙师大行知学院大门西侧)

体检时带身份证,免冠一寸照一张,体检费60元(自备)

4

思政考核

4月17日

9:00-11:00

学院副书记办公室

(7幢217办公室)

思政考核和专业面试交叉进行

5

英语听说测试+专业面试

4月17日

9:00-11:00

学院7幢2楼会议室

(7幢206室)

思政考核和专业面试交叉进行

6

心理测试

4月17日

11:00-12:00

7幢220办公室


7

公布成绩

另行通知

7幢大厅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