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浙师教字〔2017〕41号),现将2018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转专业对象为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各专业接收名额、准入条件和考核形式
2017级申请转专业学生,根据各学院专业接收转专业的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转专业,名额和考核形式见附件。
经认定对拟申请转入专业确具备学习特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转专业日程安排
1. 4月9-12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表》(转专业报名申请表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2. 4月13日前,各学院将符合初审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汇总表》报本科教学部教务科,并将转专业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jwk@zjnu.cn。
3. 4月17日前,各学院将考核安排材料于发至本科教学部。
4. 4月19日,本科教学部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专业考核安排。各学院应在学院网站及院公告栏中予以公布,并提醒相关学生及时查看。
5. 4月20日始,进行专业能力考核。
6. 4月25日前,各学院将排序后的拟录取名单、参加考核学生成绩、考试样卷及标准答案、面试规则等材料报本科教学部。
7. 转专业学生选课安排与全校各专业学生同步,学生应按要求修读本学期已选课程,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按转入专业安排,请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做好转入学生的选课通知与选课指导工作的衔接。
9.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后,转专业学生向学院提出学分转换认定书面申请,第五周前,学院将申请表汇总后统一交本科教学部,经本科教学部审核通过后学分转换认定生效。逾期将不再予以转换认定。
三、有关说明
1. 专业咨询和课程试听。学校将在内部网公布各专业咨询电话、电子邮箱或地点等信息。相关同学可向拟申请转入专业学院申请专业课程试听。
2.资格审核。各学院根据各转入专业的准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3. 命题与考核。转专业考核由各学院自主命题,采用理论考试或面试形式。各学院命题工作需指定专人负责,指派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命题,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考核采用面试形式的学院,需制定面试规则,考核小组须由5人以上人员组成,考核过程中各成员独立评分,留存考核原始材料备查。
4. 各专业拟转入的学生数不得超过通知下达计划数。
5. 未尽事宜由本科教学部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名额、准入条件及考核形式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月21日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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