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为了更好的选拔优秀考生,保障招生质量,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初试分数达到同类专业A区国家分数线。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实行1:1.2~1:1.5的差额复试。
三、复试程序
(一) 复试报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以及照片(一寸彩照1张)在规定的时间报到。
(二) 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
2、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准考证复印件。
(三) 体检
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安排体检。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面试(100分,部分专业含专业英语测试)、专业笔试(150分)和英语口语测试(50分)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四、录取
1、复试内容中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笔试成绩低于90分,或专业面试与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合计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3)×50%
4、一志愿优先录取。复试小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安排,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经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5、复试结果将及时通过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二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研教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四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五、 考生调剂
根据本院上线考生的生源余缺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具体有关调剂工作程序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调剂流程”的要求进行。
六、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见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网站
七、其它
1、本复试方案于复试前在生化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联系电话:0579-82282531
3、联系人:龚春风
八、考生投诉电话和邮箱:
0579-82283026、yzb@zjnu.cn (浙师大研究生院)
0579-82282319、jwjp@zjnu.cn(浙师大监察处)
院办:0579-82289976;
教务办:0579-82289709;
学工办:0579-82282374;
研办:0579-82285159;
实验办:0579-82296298;
成教办:0579-82285176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版权信息: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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